今年以來,昌寧縣通過建立專項督查考評機制,開展紀檢監察干部“下訪查”等活動,加大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,助力全縣精準脫貧。
建立專項督查考評機制。該縣采取重點抽查與全面核查相結合、聽取匯報與查閱資料、實地走訪等方式,對13個鄉鎮、脫貧攻堅主責單位和掛包單位實行一月一評價,并及時通報評價結果。目前,單項工作連續兩次考評為“差”的單位主要負責人,已被縣級分管領導約談9人,被縣委副書記、紀委書記約談4人,發現問題線索1件。
開展紀檢監察干部“下基層、訪群眾、查問題、保脫貧”專項行動。將縣紀委、監委全體干部掛鉤至全縣124個村(社區),明確每人每月到掛鉤村開展“下訪查”不少于2天,走訪農戶不少于5戶。目前,共走訪農戶1500余戶,發現問題線索8件,正在辦理5件,待分辦3件。
嚴肅查處釋放信號。認真開展扶貧領域信訪舉報查辦督辦專項行動,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先查先辦、快查快辦、嚴查嚴處。今年以來,五級聯動監督平臺錄入各類群眾訴求489件,辦結485件,群眾滿意率92.4%。下發《工作交辦通知書》55份,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3件。受理扶貧領域信訪舉報3件,處置問題線索10件,立案1件,處分違紀人員3人,問責干部3人,通報曝光典型案例2個。
充分發揮鄉鎮紀委和村監委的作用,著力把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,加大對鄉鎮和部門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監督檢查。針對村務監督委員會不愿、不敢、不會監督的問題,出臺《關于加強和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實施意見》,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職責、權利和義務、監督重點及程序、任職條件等進行明確。同時,編制《昌寧縣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手冊》200本,明確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權力、責任、任務。(馬龍)